南阳市全赢劳务有限公司
服务热线:13037608002(王经理微信同步)
电话:0377-63062868 0377-60370769
手机:13037608002 15539936586 15538480235
邮箱:798051052@qq.com
网址:www.nyqylw.com
地址:南阳市火车站对面百乐科技大厦716室
由于现代工作作业中劳务派遣形式起到一定作用,南阳劳务派遣公司现在为大家解释一下劳务派遣形式中的三方关系。
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是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法对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进行了确认,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明确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是劳动合同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
用工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形成的是劳动力的使用关系。劳务派遣使得劳动者的雇用和使用相分离:劳务派遣单位雇用但不使用劳动者,用工单位不雇用却使用劳动者。劳动者根据劳动合同的约定及用工单位的要求,向用工单位提供劳动,用工单位是劳动者劳动的最终受益者。
在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之间是一般民事合同关系。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劳务派遣协议适用民法调整,对当事人双方产生约束力,劳务派遣协议也是划分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之间对劳动者承担法律责任的重要依据之一。
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应当对劳务派遣用工承担各自的义务
(一)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承担“用人单位”的责任。
(二)用工单位应当承担与劳动过程直接相关的义务。
(三)劳动者依法享有各项权利。
劳动合同法针对劳务派遣过程中的劳动者规定了特别权利,如:扩大了知情权的范围,保障被派遣劳动者在劳务派遣单位或用工单位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保障在无工作期间享有最低工资保障的权利,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等。